院庆系列讲座之“对美国‘海洋界限’第150号报告的批判性评析”顺利举办
发布时间: 2022-12-08 | 阅读数:2022年12月6日晚,中山大学法学院黄瑶教授通过腾讯会议线上平台为我院师生做了题为“对美国‘海洋界限’第150号报告的批判性评析”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副院长施余兵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朱利江教授担任与谈人,国内高校师生近200人参加了此次线上专题讲座。
主持人施余兵教授代表南海研究院向黄瑶教授表示了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并指出对第150号报告的研究和批判,有助于加深我们对海洋法的相关理论以及我国在南海合法权益的深入理解。
黄瑶教授首先介绍了国际法院最新发布的“尼加拉瓜诉哥伦比亚案”判决内容,并对美国国务院“海洋界限”第150号报告的发布背景、性质、主要内容进行了简要介绍。
随后,黄瑶教授对第150号报告中关于海洋地物主权主张、直线基线、海域主张和历史性权利四个方面的论点论据进行梳理分析,并对报告中提出的对我国主张的质疑进行了反驳。其中,关于海洋地物的主权主张问题,黄瑶教授认为中国能基于群岛整体论主张对低潮高地等海洋地物的领土主权。而对于直线基线问题,黄瑶教授认为应当跳出美国的论证思路,从方法论上面进行批驳,即大陆国家远洋群岛作为整体划定基线是久已确立的习惯国际法。同时,黄瑶教授还分析了“尼加拉瓜诉哥伦比亚案”判决中关于直线基线的内容,认为该判决无法用来证明我国的直线基线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海域主张问题,黄瑶教授指出报告中的观点意在分解我国的南海群岛整体论,因此,反驳的依据也应当是群岛整体论。黄瑶教授结合对“尼加拉瓜诉哥伦比亚案”关于毗连区的安全管制权判决的评析,认为我国毗连区立法的合法性可以通过主张不存在禁止性规则这一路径来确立。针对历史性权利问题,黄瑶教授提出的反驳依据为中国依据习惯国际法拥有历史性权利,并引用了“尼加拉瓜诉哥伦比亚案”中国籍法官的声明评析了该案关于传统捕鱼权的判决。
最后,黄瑶教授做了一个简要的总结,认为第150号报告的根本目的和真实意图在于否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利主张。
在与谈环节,朱利江教授对黄瑶教授的详尽讲授表示了感谢并进行了评议。首先,认为第150号报告中关于“低潮高地的地位受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调整”的这一表述是有问题的,原因是公约对低潮高地能不能被占据,能不能成为领土的组成部分是没有明文规定的。其次,关于“尼加拉瓜诉哥伦比亚案”中的毗连区的安全事项是不是习惯国际法的问题,认为其证明标准与过往司法实践不同。再次,指出了第150号报告对中国有关海洋立法的曲解和误读,其中包括中国专属经济区的管辖权以及海底电缆和管道的铺设问题。最后,质疑美国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非缔约国,却运用公约质疑100多个国家的所谓“过度海洋主张”。
在讨论环节,就与会师生提出的南海周边国家的传统捕鱼权问题以及岛屿整体论的国际法依据问题,黄瑶教授进行了详细解答。
黄瑶教授在讲座中对美国“海洋界限”第150号报告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批驳,思路清晰、内容丰富,加深了广大师生对海洋法的相关理论以及南海问题的认识与理解。
文/黄泠寒
图/黄泠寒
审核/董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