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余兵教授赴纽约联合国总部参加“BBNJ政府间谈判第五次会议”

作者: 陈美诗| 发布时间: 2022-09-13 | 阅读数:

2022年8月15-26日,应外交部的邀请,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副院长施余兵教授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和专家顾问参加了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为期两周的“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政府间谈判第五次会议”。本次谈判以大会主席Rena Li发布的协定案文草案进一步修改稿(Further revised draft)为依据,来自世界各国、国家集团、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数百名代表围绕“海洋遗传资源,包括惠益分享”、“划区管理工具,包括海洋保护区”、“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以及“跨领域问题”等重要议题开展了密集的谈判磋商。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本次谈判虽然未能达成协定,但各方在部分议题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并同意在本次谈判休会的基础上,暂定于2023年1月复会,继续进行第五次政府间谈判。

与此前四次政府间会议相比,本次谈判具有以下四大特征。

第一,谈判节奏明显加快,工作方式更加多样,欧盟等谈判方急于达成协定,但同时这种工作方式也引发了多国的抗议。在工作方式上,本次会议采用了全体会议、非正式非正式磋商(informal informals)、团长闭门会、小型工作组会(small working groups)等多种会议形式,并且通过夜间谈判和周末谈判等方法变相延长了谈判时间。各协调员注重提炼各方共识,并通过将小型工作组的建议直接纳入案文草案等方式在本次谈判中先后发布了两版案文,快速推进了谈判的进展。然而,由于多数代表团人数有限,且小型工作组磋商的时间大多与主要谈判时间重叠,导致各国对小型工作组的实质参与有限,主席在谈判中间发布的案文草案难以体现各国共识,并因此受到了多国的抗议。

第二,各方代表在谈判磋商过程中展现出一定的灵活性,谈判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大会主席强调,谈判磋商要在方向上确定,但在细节上要灵活,才能有助于迅速达成协定。例如,各国在划区管理工具议题上表现出较强的灵活性,许多国家在相关案文的措辞、位置和排序上均持开放态度;各国对于协定第六部分中秘书处职能履行的规定上,也表现出很强的灵活性。此外,此次谈判首次就海洋遗传资源的货币化惠益分享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谈判,欧盟提出了新的妥协方案,尽管各方仍然对此存在较大分歧,但谈判无疑已经进入了深水区。

第三,各项谈判议题的推进仍然不均衡,各方在某些议题上依然存在重大分歧。总体上,各方在划区管理工具和跨领域问题等议题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然而,各方在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议题上,特别是货币化惠益分享,以及海洋遗传资源的原地收集、异地获取和利用是否需要进行全过程监管等问题上,存在尖锐的矛盾,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正是由于发达国家不愿意在该问题上让步,才导致本次协定谈判无法达成共识,发达国家应该对此次谈判的失败负主要责任。此外,各方就划区管理工具是否应该涵盖争议海域、环境影响评价是否应该为现有的文书框架和机构设立最低标准、决策机制是否应该协商一致、争端解决机制是否应该比照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等议题也存在较大分歧。

第四,中国作为负责任的海上活动大国,在本次谈判中秉承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继续为谈判的推进发挥重大作用。中国代表团继续坚持各大谈判议题应平衡推进,坚持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合法权益,反对仓促设立起草委员会,并对某些议题的推进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国代表团就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划区管理工具、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等议题继续递交提案并陈述相关理据,得到了参会各方的支持和认同。

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作为国内海洋法领域的知名高校智库,近年来持续关注BBNJ国际协定谈判和国际海底区域立法等海洋法领域的前沿议题,我院教师向我国主管部委提交了多份咨询报告并获得国家领导人批示。此前,我院施余兵教授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先后赴纽约联合国总部参加了BBNJ国际协定政府间谈判第一至三次会议,并线上参加了第四次会议。

图为中国代表团部分成员与大会主席(Rena Li,左四)在BBNJ国际协定政府间谈判第五次会议会场内的合影,施余兵教授(左一)


/冯金龙

审核/施余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