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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举行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1日 来源:宣传部

5月10日上午,厦门大学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在科学艺术中心音乐厅举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围绕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专题辅导报告。校党委常务副书记林东伟主持会议。

报告会从主要特点、主要内容和认识体会三个维度对《条例》进行了系统讲解,并结合生动案例,重点阐述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类行为的处分规定。会议要求,党员干部要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学习领会《条例》的主旨要义,心怀“国之大者”,把握着力方向,勇于担当作为,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大局的新成果,检验学习贯彻《条例》新成效;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认真参加党纪学习教育,培养遵规守纪自觉,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各级党组织要敢于善于斗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管理和监督,真正在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上见实效,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全校党员干部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条例》,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取得新进步新提升。

会议对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持续抓好学习。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发挥表率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深化学习。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和党支部集中学习交流。加强对所联系的党支部全过程指导,特别关注学生党员和离退休教工党员等群体,分层分类组织好学习教育。二是加强警示教育。要根据学校党委统一安排,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利用好相关学习资料,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强化成果转化。全校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同高质量打造中国高等教育东南中心、高水平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校领导、校党委常委、校长助理,全校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党务秘书、组织员,团委书记、副书记、辅导员等参加学习。

(宣传部 文/巩林 图/庄华)

【责任编辑:曾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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