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3)10号]文件的精神,现将福建省2013年度大学生征兵新的优惠政策传达如下:
1.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应征入伍后高校保留其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复学就读。
2.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
3.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以在同科类范围内优先选择专业。
各学院要将相关政策及时宣传,告知在校学生。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