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人: 康小宁 | 发布时间: 2024-06-07 | 阅读数:

 为做好本单位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资格材料提交

611日星期二17:00,考生将以下资料按照下列顺序汇总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扫描版,内部材料清晰)。

1.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往届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含学生封面、带个人信息照片等信息的页面、在读证明。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4.厦门大学法学院考生自述表(港澳台硕)。

5.考生本人签订的《诚信承诺书》《告知书》。

文件统一命名:报考专业+姓名。法律硕士发送至邮箱:kangxiaoning123@163.com(康老师);法学硕士发送至邮箱:752813752@qq.com(黄老师)

注: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

二、复试安排

(一)模拟演练复试时间

模拟演练时间:612日星期三。模拟演练时,考生进行《厦门大学202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告知书(2024港澳台硕士版)》宣读、签订录像。考生提前准备1份纸质版《厦门大学202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告知书(2024港澳台硕士版)》和1只黑色签字笔。

复试时间:614日星期五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并随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招录信息栏目及招生复试QQ群中相关通知。

注意

模拟演练、复试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提交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交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应提供在读证明原件)。

(二)复试内容

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外语测试10%、专业能力40%、综合素质50%,其中法学硕士的专业能力考核范围是所报考的二级学科专业为主。复试参考书面:无。

(三)复试形式

线上面试。考生机位要求:双机位。具体查看《法学院2024年港澳台硕士远程复试要求及指南》《考生线上参会指南和注意事项》。

复试全过程进行记录、录像、录音和录屏存档。

(四)复试成绩及权重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50%。

三、拟录取

1.复试成绩权重占50%。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2.下列情况者,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含体检);其他不符合招生录取要求者。

四、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我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综合考核时间为准,前后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该项根据专业学习需要进行取舍)、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邮政EMS/顺丰快递寄送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法学院B122办公室,老师收,电话:0592-2186991

五、联系方式

法学硕士:黄老师,0592-2185891752813752@qq.com

法律硕士:康老师0592-2186991kangxiaoning123@163.com

复试技术保障老师1:薛老师,0592-2181621

复试技术保障老师2:胡老师,0592-2186968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2467

附件1: 厦门大学法学院202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

附件2: 厦门大学法学院考生自述表(港澳台硕).doc

附件3: 厦门大学2024年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附件4: 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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