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公共教室借用管理规定》(厦大教〔2016〕20 号),教学活动、学生活动、社团活动及就业活动可通过网络申请方式借用教室,如需使用教室,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教室申请采用“申请人责任制”,对违规借(使)用教室的,将追究教室借用申请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经办人:赖老师,办公电话:218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