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布的开课通知,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的培养方案实施开排课工作。新教师开课/上课前须按照《厦门大学新进教师为本科生授课准入资格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版)》获得授课资格;教师若申请开设新课,必须先完成“新开课流程”。
经办人:郑老师,办公电话:2182251
学院在学校公共课预排时间的基础上,认真按照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的培养方案落实开课计划、编排课表。教务处排课后,学院须仔细核对课表,组织学生选课。教师须在第一堂课公布课程相关信息。若选课人数未达到开课要求,将取消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