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学籍学务证明材料用印服务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教务处学籍学务业务专用章的管理,为在校学生和校友提供更好的用印服务,教务处学籍服务科依托“i厦大”服务平台推出学籍学务证明材料人工用印线上登记平台服务功能,并提供用印材料扫描件下载。用印服务指南如下:
一、用印服务的证明材料范围
除自助打印机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外,确实需要人工用印的其他证明材料。
自助打印机出具的证明材料因已有电子章,不再提供人工用印服务,主要类别如下:
1-本科生主修成绩单(中英文)
2-本科生辅修成绩单(中英文)
3-本科生主修绩点证明(中英文)
4-本科生辅修绩点证明(中英文)
5-本科生在学证明(中英文)
6-本科生辅修在学证明(中英文)
7-本科学历证明(英文)
8-本科学位证明(英文)
9-本科辅修专业证书获得证明(英文)
10-本科辅修学位证明(英文)
11-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中英文)
12-本科生预计毕业证明(中英文)
注:自助打印机出具的证明材料仅面向在校生和毕业90天以内的本科生校友。类别清单将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更新,请以最新清单为准。详见《本研学籍学务证明自助打印服务、电子证明服务(2024年5月14日起)》(/xmu/smu_jwc/info/2161/65101.htm)
二、现场人工用印程序
用印人提交材料给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经教务处业务经办人或教务处分管处领导签字审批同意后方可用印,用印申请人线上登记后,司印人用印,并填写用印信息,上传用印扫描件等,现场人工用印流程如下:
三、人工用印线上登记操作流程
1.登录“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址:i.xmu.edu.cn)。
2.点击“服务查询”-“教务处”-“本科生学籍学务证明材料用印申请”-“点击申请”,进入申请界面。
3.申请人在申请界面完整填写用印信息,并提交申请。
4.申请人可在“个人中心”-“已发事项”中查看用印申请审批情况,待司印人完成用印后,申请人可在申请界面预览、下载用印扫描件。
5.若申请人已绑定厦门大学企业微信账号,可使用企业微信APP或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用印登记。
四、人工用印地点和联系方式
思明校区:颂恩楼14楼教务处学籍服务科,2182130。
翔安校区:德旺图书馆九楼B910教务办,2886239。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用印:
(一)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二)内容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存在瑕疵的;
(三)空白的纸张等材料;
(四)与本单位工作、业务、人员无直接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