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厦门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大科[2018 ]30号)文件要求,为加强过程管理,学校将开展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2023年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一)结题验收对象
根据项目申报书,研究终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或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班学生的项目接受本次结题验收,共18项(见附件1)。提前完成的项目,也可以申请验收。
(二)中期检查对象
未结题项目均要接受中期检查,共有15项(见附件2)。
二、工作内容和步骤
本次工作通过本科生创新网“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项目延期”模块完成。
第一阶段:即日-4月15日
请各学院组织项目组在创新网系统认真填写《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结题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或《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中期检查书》(以下简称《中期检查书》),上传相应电子版支撑材料。
电子版支撑材料包括:
1. 项目各成员的研究心得体会;
2. 论文或专利等相关支撑材料;
3. 成果证书及成果简介等。
中期检查的项目只需提交第2、3项。
第二阶段:4月16日-4月28日
1、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审,必要时组织答辩,专家在审阅项目相关支撑材料的基础上,提出成果及学分认定意见,在系统评分,并完成其中相关内容的填写。
2.学院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填写《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导出)。
第三阶段:5月上旬
教务处组织审核,审核结果将作为下一阶段经费拨付和新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三、延期结题
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填写《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完成系统申报并上报学院。延期结题项目需接受中期检查。原则上负责人为毕业班学生的项目不予延期;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一年。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4月29日前将《汇总表》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邮箱:jwccxw@xmu.edu.cn, 联系人:赖瑶,电话:2181651。
五、其它事项
1. 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是监控我校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实施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专家工作小组,组织好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2. 本次各单位的验收情况将与次年的立项名额挂钩,凡有延期、终止及无故不参加结题的,下次立项一律核减项目所在单位的名额,核减名额指标用于奖励其他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
附件:1. 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2. 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教务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