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及《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与条件
1. 全体教职工和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申请。
2. 教师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 申报注意事项
1. 申请人登录指定网址(http://cxhz.hep.com.cn )注册账号,查看企业项目指南。
2.为保证在研项目质量,无在研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申请人每年可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有在研未结题项目的申请人申请项目与在研未结题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有逾期结题项目的需完成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
3. 申请人需与企业联系沟通确定项目方案后再进行申报,申请人应将申请书与合作协议通过OA提请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通过后报送教务处审核并加盖合同章。学校通过并盖章的申请书及协议书由申请人上传到产学合作平台(http://cxhz.hep.com.cn)
4.合作协议应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
5. 项目申报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6.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的相关通知,自2024年7月以后申报的项目由学校审核确认立项结果,并通过项目平台备案后生效,教育部不再发布项目立项通知。
7.联系人:刘辉,电话:0592-2182254,邮箱:liuh920@xmu.edu.cn。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2.《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