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根据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2-2014学年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省级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委教组〔2014〕5号)和校党委组织部的有关通知,现将2012-2014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省级优秀成果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立项活动”省级优秀成果基本要求:一是活动项目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活动成效明显,党支部工作活力有力提升,广大党员深受教育;二是活动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能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大局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中心工作,贴近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三是活动过程组织严密,事先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立项,且有科学的立项方案、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四是党员广泛参与。
2. 申报项目需填写《福建省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省级优秀成果申报表》,其中活动总结(字数在2000字左右)应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立项活动”背景(立项主题的目的、意义);二是“立项活动”开展过程(含活动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内容,要突出重点、凸显特色);三是“立项活动”成效(支部在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基层组织工作机制创新、推动中心工作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和具体成绩)。
3. 拟申报的支部须于2014年9月22日(下周一)前将《福建省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省级优秀成果申报表》报送至机关党委, 邮箱:jgdw@xmu.edu.cn
附件:福建省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省级优秀成果申报表
中共厦门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