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根据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总结和优秀成果评选推荐暨开展2014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通知》(〔2014〕厦大委组36号),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并组织开展2014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3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总结工作
各党支部要确保2013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完成,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形成结题报告并报机关党委。结题报告要从立项活动目的意义、立项活动开展过程、立项活动具体成效等方面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
二、申报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
学校党委拟从近三年来全校组织开展的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中,评选出30项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机关党委可推荐1项候选项目。
(一)申报条件
1.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活动开展能紧紧围绕学校和本单位中心工作以及党建工作的任务要求,紧密结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实际,推动学校和本单位科学发展;
2.组织严密,特色突出。立项活动要经校党委或机关党委批准立项,有科学的立项方案、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且特色突出;
3.参与广泛,成效显著。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在加快学校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步伐、引导学生成长成才中有效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推荐评选程序
1.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对本支部组织开展的立项活动进行总结,对照评选条件,提出是否申报的意见,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报机关党委。
2.机关党委召开党委会,对申报的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进行总结评比,结合近三年来本单位组织开展的立项活动情况,对照评选条件,讨论推荐校级优秀立项成果候选项目并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3.学校组织召开评审推荐工作会议,提出校级优秀立项成果建议名单。
4.提交校党委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三、申报2014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要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和机关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的任务要求,以建立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为主题,以加强理论武装,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廉政建设和机关文化建设,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等为主要内容,要突出机关工作特色,打造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和服务品牌,通过开展立项活动来不断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不断增强机关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努力提高党支部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党支部成为推动学校和本单位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立项主题
1.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抓好机关党员队伍和机关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机关党员和干部的思想理论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党员、干部同师生的血肉联系。推进机关党员和干部联系基层、服务师生制度和调查研究制度等密切联系师生的长效机制建设。以优良的机关作风凝聚师生,为学校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创新支部活动,激发支部活力。努力探索和创新机关党支部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将支部活动与师生学习、工作、生活更有效地结合起来,着力加强机关各党支部之间、机关党支部与学院党支部的“共建共创”,通过共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与学院的交流。进一步探索机关党支部工作思路,活跃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提升党支部工作质量。在团结引领师生认真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和机关党代会提出的任务要求,出色完成工作和学习任务上,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服务功能,推进服务型机关党支部建设。开展服务型党支部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健全工作机制,引导党员重点在完成学校和本单位工作任务,关怀帮扶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方面做好服务。
4.提升党员队伍质量,落实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长效机制。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立项评审程序
1. 各支部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围绕主题,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做好立项项目的具体设计和申报工作。
2.机关党委对各支部申报的立项活动进行评审,研究确定校级立项推荐项目。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机关党委可推荐5个校级立项项目。
3. 学校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定2014学年校级立项项目。
(四)资助管理
1. 2014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分为两类,一是校级立项项目,二是机关党委立项项目。其中,校级立项项目包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机关党委至多可推荐1项重点项目。
2. 校级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校级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
3. 校级立项项目的资助经费将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下拨;若项目未通过验收将不予资助。经费使用办法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支部报送:本单位2013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拟申报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的支部报送:《厦门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1)和《厦门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申报一览表》(附件2)。
拟申报2014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的支部报送:《厦门大学2014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3)和《厦门大学2014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计划项目一览表》(附件4)。
以上材料请于9月29日(下周一)前发送电子版至机关党委邮箱:jgdw@xmu.edu.cn 。
中共厦门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4年9月22日
Admin\Files\Attachement\附件3:厦门大学2014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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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Files\Attachement\附件4:厦门大学2014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计划项目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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