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2015年各项奖教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9日 点击数:

机关各部门:

根据《2015年各项奖教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厦大办〔2015〕1 号),学校将于2015年校庆期间继续举行奖教金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奖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按照学校的名额分配,机关工作人员可申报参评的奖项有:“自强奖”、“华为奖教金”、“中国建设银行奖教金”、“中国工商银行奖教金”、“中国银行奖教金”、“春雨奖教金”、“中国电信天翼奖教金”、“厦航奖教金”。

二、评选条件

参评者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取得显著工作业绩,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

2.2014年12月31日前未办理退休手续且目前在岗;“春雨奖”参评者年龄不超过45岁;

3.参评者为我校全时服务工作人员,原则上到校工作时间应满三年(2012年4月6日前到校工作),成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4. 同等条件下,近三年曾在学校年度考核中获“优秀”者可优先推荐;

5.此前曾获校奖教金者,须间隔两年(即2013、2014年未曾获奖),且有新的成果或成绩方可申报;

6.符合所申报奖项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评选办法)。

三、评选方式

机关党委评奖委员会根据学校的分配名额、评奖程序、评审办法组织评选工作,报由校评委会审核。

四、评选程序

1.申报者根据评奖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交机关党委审核;申报表中所填写的获奖等主要情况必须是近两年以厦门大学名义所取得,且提供佐证材料;

2.机关党委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选,择优推荐,并将推荐结果在机关党委网站公示3天;

3.校奖教金评奖委员会秘书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校奖教金评奖委员会召开会议评定。

请各部门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并于3月12日上午下班前由部门秘书统一报送申报材料(附件3、附件4),纸质版交送至主楼15楼机关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机关党委邮箱:jgdw@xmu.edu.cn,逾期恕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奖教金项目一览表(机关党委)

2. 各奖项评选办法

3. 奖教金申报表

         4. 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中共厦门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5年3月9日


附件1:2015年奖教金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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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各奖项评选办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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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奖教金申请表(管理类、教科辅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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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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