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机关出席厦门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1日 点击数:

机关各部门:

根据校党委《关于印发< 厦门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的通知》(厦大委综〔2015〕3号),现就推荐机关出席厦门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机关出席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提名工作

1. 代表名额及分配

本届教代会代表固定名额共289名,学校分配到机关的名额为40名(其中,14名为直接分配到机关的学校党政工团领导干部代表名额)。在代表构成中,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代表应占适当比例。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一般应是教代会代表的人选。

2. 代表的条件

教代会代表的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热心为教职工服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能够代表教职工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 选举办法和具体要求

机关各部门要按照代表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协商推荐产生代表候选人的预备人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数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0%(即: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数不少于44名)。推荐本部门人员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人。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第七届校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机关党委将组织召开机关教职工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机关出席校第七届教代会代表。

二、认真做好机关教职工代表会议代表的选举工作

1. 机关教职工代表会议代表名额及分配:

按照既要使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充分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又要控制会议规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本次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为108名,其中机动名额2名。女性代表和青年代表应占一定比例。机关党委根据各部门教职工人数情况,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部门。

2.机关教职工代表会议代表的条件及产生办法:

机关教职工代表会议代表的条件参照校教代会代表的条件。代表由各部门选举产生,经机关党委审查同意后确定。

各部门请于2015年3月13日(周五)上午下班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名单(附件1)和机关教职工代表会议代表名单(附件3)的纸质版报机关党委,并将名单电子版发送至机关党委邮箱(jgdw@xmu.edu.cn)。

附件:1. 机关出席厦门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名单

2.机关教职工代表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3. 机关教职工代表会议代表名单

                 中共厦门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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