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机关优秀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9日 点击数:

机关各部门:

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更好地总结、凝练机关围绕学校中心和部门职能开展工作的经验和规律,深入挖掘、宣传推广和交流机关各部门在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更好地推动学校各项目标和任务的落实。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机关优秀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案例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类型

(一)本次征集的优秀工作案例包括:集体工作案例和个人工作案例。集体工作案例可按部、处、室或党支部申报;个人工作案例由个人申报

(二)优秀工作案例申报分为创新奖、质量奖、服务奖、育人奖四个类型。

1. 创新奖:申报创新奖的工作案例,应充分体现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有特色、有引领的特征。在工作理念、工作思想、工作方法、工作机制等方面有突破,具有明显示范推进作用或取得显著创新成果。

2. 质量奖:申报质量奖的工作案例,应有工作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的特征。在工作中体现出务事求是、作风严谨、勤奋扎实、追求卓越,工作效率达到目标要求甚至超过期望。

3. 服务奖:申报服务奖的工作案例,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使服务对象高满意的特征。在工作中以服务对象需求为牵引,尽职尽责,主动为服务对象解决问题,提供优质满意服务,受到服务对象的高度赞誉。

4. 育人奖。申报育人奖的工作案例,应充分体现在管理服务、党支部“共创共建”、担任本科生导师、指导学生创新实践等工作中关爱学生、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特征。

二、案例要求

1. 工作案例应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重点任务以及部门的核心职能完成的工作,尤其是在完成学校的重点工作中的具体实践,在解决基层实际问题方面的具体做法,或是在加强部门建设、解决制约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问题方面的新举措。

2. 党支部申报的案例,应是党支部在开展党内教育活动、党支部建设等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和有效载体。

3. 个人工作案例应是由个人承担并出色完成的专项工作或任务,或是为推进机关工作所进行的具有创新性的工作方法或举措。

4. 工作案例必须是经过实践检验,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效果的工作,对于改进机关工作、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直接或间接的促进作用。

5. 工作案例要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包含着普适性的经验规律。

6. 工作案例应为近几年开展并已完成的工作或相关长效机制。

7. 同一工作案例不可同时申报集体案例和个人案例。

三、相关说明

1. 申报优秀集体工作案例请填写附表1,申报优秀个人工作案例填写附表2。提交的案例应明确申报类型(即创新奖、质量奖、服务奖或育人奖)。

2. 案例编写要求主题明确,语言简洁,具体务实,能体现工作思路和成果。主要应包括背景/目标、具体举措、实际效果、经验规律等。行文风格不要写成工作总结或经验材料,要突出举措、成效、方法的提炼,注重普遍规律的挖掘,使其具有一定的推广性。每篇案例字数为3000字以内。

3. 集体工作案例和个人工作案例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后集中报送,请各部门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案例纸质版报送机关党委,电子版发送至jgdw@xmu.edu.cn。

四、评选与表彰

机关党委将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优秀集体工作案例和优秀个人工作案例,并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拟将获奖案例汇编成册交流、存档,并推送典型进行宣传、展示和推广。

机关优秀工作案例征集评选是推动总结、凝练机关工作经验和规律的重要举措,是各部门近年来在管理、服务和创新等方面工作成果的集中展示。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发动,精心挑选,切实把体现本部门工作水平和创新经验的典型案例推荐上来,确保征集工作取得实效。要以推荐申报为契机,更加注重发现品牌、培育品牌、打造品牌、推广品牌,不断提升部门的管理服务水平。

联系人:梁振伟    电话:2188826

附件:1. 厦门大学机关优秀集体工作案例申报表

    2. 厦门大学机关优秀个人工作案例申报表

                    中共厦门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5年6月29日


附件1:厦门大学机关优秀集体工作案例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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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厦门大学机关优秀个人工作案例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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