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总结和开展2015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30日 点击数:

机关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根据校党委组织部通知安排,决定在认真总结2014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好2015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4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总结工作

获得2014学年立项的各党支部要确保2014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完成,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形成结题报告并报机关党委。结题报告要从立项活动目的意义、立项活动开展过程、立项活动具体成效等方面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

二、认真组织开展2015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的任务要求,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立项活动为重要载体,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努力提高党支部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党支部成为推动学校和本单位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立项主题

1强化政治功能,发挥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不懈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和机关广大教职工的头脑,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扎实做好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师生的自觉行动;发挥党的组织优势,把党内活动与中心任务、与师生关切紧密结合,把广大党员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的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使党支部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符合服务师生的需要,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2. 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推进服务型机关党支部建设。抓好党员队伍的作风建设,推动党员的思想教育,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以优良作风凝聚师生,为学校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开展服务型党支部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健全工作机制,引导党员重点在完成学校和本部门工作任务,关怀帮扶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方面做好服务。构建灵活高效、贴近师生需求的机关党支部服务体系,培育示范点和服务品牌。

3.以优良党风做保障,促教风学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党风促教风,以教风带学风,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努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建设,实现党风与教风、学风建设的良性互动,着力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营造风清气正、务实创新的良好教育教学氛围。

4.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内生活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群策群力做好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

(三)立项评审

1 党支部应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围绕主题,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做好立项项目的具体设计和申报工作。

2.机关党委组织对各党支部申报的立项活动进行评审,根据学校下达的校级立项推荐项目数,研究推荐校级立项项目,确定机关党委立项项目。

3.学校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定2015学年校级立项项目。

(四)资助管理

1. 2015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分为两类,一是校级立项项目,二是机关党委立项项目。全校校级立项项目约133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约123项。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机关党委可推荐的校级立项项目为5项,其中重点项目至多申报1
   2.
校级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校级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
   3.
根据学校要求,校级立项项目的资助经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下拨;若项目未通过验收不予资助。经费使用办法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努力打造特色品牌活动。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要与学校、部门的中心工作任务有机结合,并要处理好党内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避免用一次党日活动等简单代替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要及时总结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开展情况,注意活动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要注重活动的总结提炼,积极撰写经验性材料或理论文章,巩固活动成果。要以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机制。

申报2015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支部于129日(下周三)前将《厦门大学2015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厦门大学2015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计划项目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交至嘉庚主楼15楼机关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机关党委邮箱:jgdwxmu.edu.cn

附件:

1.厦门大学2015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计划项目申报表

2.厦门大学2015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计划项目一览表

                                               中共厦门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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