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
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2016年度厦门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附件1),机关可推荐优秀共青团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8周岁以下机关干部。
二、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品德高尚,参评年度内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校园文化等团的活动,勇于承担团的工作,保持团员先进性。
3.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练就过硬本领,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在岗位上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竭诚服务师生员工,深受服务对象好评,取得了较好的工作业绩。
三、评选流程和要求
1.本次评优年度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个人填写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党支部书记审核后报机关团委。
3.机关团委组织考核、评审,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并报机关党委审批。
4.评选结果在机关党委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核。
5.申报时间:请于3月31日之前将申报表发至jgtw@xmu.edu.cn(经所在单位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的扫描版及WORD版)。
联系人:吴维,联系电话:15280213356
附件:1.校团委《关于评选2016年度厦门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2016年度厦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共青团厦门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