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大讲堂第三讲 李兰英解读依法治校与职务犯罪预防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6日 点击数:

   5月15日上午,校“廉政大讲堂”第三讲在化学报告厅举行,法学院副院长李兰英教授做《依法治校与高校职务犯罪预防》的主题报告。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赖虹凯出席。机关党委副书记陈雪玲主持。

  李兰英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的“张高平叔侄案”和“赵作海案”入手,强调指出,现代社会应当是法治社会,每一个现代人都应当有法律人的思维,把法治当作信仰,当作生活方式,相信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用自己的行动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保障人权、保障程序公正。随后,她步步深入地解释了依法治校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具体要求。

  李兰英随后就“学校职务犯罪的类型及预防”进行了深入阐释,介绍了职务犯罪的概念、类型,详细解释了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等罪名的法律规定与司法认定。她表示,要预防高校职务犯罪的发生,就要做好日常宣传教育,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监督,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把各种可能滋生腐败现象的漏洞堵上,减少腐败现象发生的机会。

  赖虹凯代表学校感谢李兰英教授,他希望大家在日常工作中学会“敬畏”二字,敬畏人民、敬畏权利、敬畏法律,不断加强自身思想和道德素质修养,遵纪守法,牢记教师的职责,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廉洁自律。

  本次讲座也是机关党委第一期机关干部(科级)学习班的一讲。校相关部处副处级以上干部,全体学习班学员参加了报告会。

  (陈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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