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

厦门大学历史系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实施细则

时间:2010年12月02日

浏览:

为了激励在校硕士研究生,增加博士研究生优质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2010)厦大研字14号】结合本学科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根据历史学科特点和研究生培养实际,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应本着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

2.选拔工作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专门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实施细则及培养方案,对外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3.获得硕博连读资格者必须与公开招考的考生一起参加博士生入学复试。然后根据相应专业考生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的博士生名单。若排名在拟录取名额人数之外,则不能录取。

二、基本资质与条件

1.硕博连读的选拔对象为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学硕士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定向生和委培生申请硕博连读的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其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有效证明。选拔对象在硕士生就读期间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系级以上的通报批评或处分。

2.身体健康,符合学校体检要求。

3.申请人在硕士阶段各门课程成绩优良以上且没有任何重修记录。

4.具有较强的学术创新精神,具有学术研究潜质与培养前途,原则上应已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需提供足以证明其研究水平的学术论文,并附两位本学科高级职称教师的鉴定意见。申请人还须同时提交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5.对于获得“史学新秀奖”等重要学术奖励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标准。

三、选拔与考核

1.根据校研究生院通知精神与时间安排进行选拔和考核。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须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书》,经本学科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其中一名须为博士生导师)推荐,并提交相应的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申请的基本条件。

2.由本学科主管领导组织各专业导师组组成相应的考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研究计划全面考核申请人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等。考核小组人数应不少于3人。考核形式分为笔试与面试,由考核小组选择决定。

3.考核结果以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分类量化,综合打分(以百分制评分,各部分比例由考核小组根据专业特点确定)。综合考试成绩填入《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笔试试卷和面试录音要存档备查。

6.考核结束后,将考核合格者名单与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会同校招生办、校考试中心联合审核并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名单,并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一周。

7.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正式公布名单。获得资格的研究生须与通过公开招考的考生一期参加博士生入学复试,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学籍管理

1.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6年。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后转入按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2.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论文,不颁发硕士毕业证。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如申请放弃硕博连读资格,须报博士招生学院(研究院)和研究生院批准后,方能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

4.已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中途放弃学业,原则上不予转为硕士研究生。

其他请参阅教育部及学校主管部门文件精神。

本细则由历史系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历史系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