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历史系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厦门大学相关文件,结合本系实际,制定该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将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作为选拔的重要依据;在复试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
二、组织管理
本系将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各专业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考核小组应由5名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三、复试
(一)复试考生名单
本系2016年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是:外语60分,业务课1为60分,业务课2为60分,总分200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外语55分,业务课1为60分,业务课2为60分,总分190分。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文科):外语55分,业务课1为60分,业务课2为60分,总分190分。复试人数按照招生人数与上线考生1:2的比例划定,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请见历史系网站,请按规定时间前来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接受检查: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下载:/xmu/mu_zs/df/d6/c5843a122838/page.htm);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4.准考证;5.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6.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复试后补交)。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三)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评价,占复试比重60%;学术成果及科研能力的评价,占复试比重10%;外语测试(包括听力、专业英语),占复试比重30%。
复试分组进行,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复试成绩的权重: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系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复试小组对复试进行记录和录音、录像,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
(四)硕博连读生的复试 已选拔的硕博连读生要求与统考生一起参加复试。
(五)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不及格(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六)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硕士生课程。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3个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到60分者,则被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四、奖学金确定原则
详见《厦门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九条。
五、 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分专业计划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下);同等学力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60分以下);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
六、复试具体安排
考生前来历史系面试报到时间:2016年4月26日(周二)上午8:00-8:30。
报到地点: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大楼(南光一)三楼319室
复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
上午8:30-11:30,分组进行面试。
下午15:00-16:30,笔试。
复试地点: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大楼(南光一)二楼202室。
咨询具体复试事宜并接受资格审查,请联系韩老师,电话:0592-2182723。邮箱:rwxylyl@xmu.edu.cn.
复试结束后,系招生领导小组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经招办审核后即在历史系网站上公示。其它事项请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人文学院、历史系网页查阅。
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审核通过后形成正式录取名单。
学校将在教育部录检通过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时间约在6月底。
本细则由厦门大学历史系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
201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