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研究生各项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9-17 00:00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二〇一〇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详见学生处网站/xmu/mu_xsc/),各学院(研究院)须于9月19日前将研究生校级奖学金申报材料(各一式两份)报研究生院综合办。申报材料包括《厦门大学2010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厦门大学2010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厦门大学2009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报情况一览表》、成绩证明和科研成果复印件。



    只有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计分的科研成果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厦门大学2010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下载本通知附件中的《厦门大学2010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填写,并连同成绩证明和科研成果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院)。各学院(研究院)确定推荐名单后,请按《<2010 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报情况一览表>填表说明》(见附件)填写《厦门大学2010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报情况一览表》,并于提交申报材料前,将申报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yjsy1@xmu.edu.cn。



    本次校级奖学金的评审参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09﹞18号)执行。人文、社科类核心期刊目录参照2010年核心期刊目录(厦大人﹝2010﹞66号)以及2009年核心期刊目录(厦大人〔2009〕62号),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09年版)”(见附件)。



    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要求申请者在参评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党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一次以上;在参评年度完成至少40小时的志愿者服务或社区服务;另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在公开发行的杂志、报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者出版专著(含参编)以及在其它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优先。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该项奖学金。



    各单位在评奖过程中,如有疑问,应与我院综合办加强沟通,联系人:吴珊珊,联系电话:2180257。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的通知(厦大研〔2009〕18号)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填表说明
《厦门大学核心刊物目录(2010年版)》
JCR期刊目录(2009年版)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厦门大学核心刊物目录(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