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电影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1点击:[]次

电影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厦门市教育基金会“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今年将奖励一批在全国高校就读的本科优秀厦门学生,现将有关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面向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厦门生源学生,要求:

1. 本人有厦门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2. 没有厦门户口,高中三年在厦门就读,且在厦门参加高考。

二、奖励名额

本奖项与学校评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项之间不存在兼得关系问题。名额不限,学校初审,最终名单由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审核确定。有意申请的同学请添加QQ737902849


三、参评条件

2023-2024学年度获得下列3类或以上成绩(荣誉)者:

1.学校校级党委或校级行政授予的校级荣誉称号,如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落款为厦门大学、加盖厦门大学校章的荣誉(注意:落款单位为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的不符合本条要求);

2.学校校级一等奖学金或以上者,我校的校级奖学金证书未体现“一等”的,可直接到校区学生事务大厅/学生活动中心开具获奖证明并加盖学院公章(注意:请不要提交学院/学校官网公示的截图,公示截图无法作为获奖证明);

3.参加省级或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省一等奖(前三名)或全国二等奖(前六名)及以上者;

4.在省级以上公开学术刊物(含大学学报)发表学术论文(提供正式出版发行刊物或知网论文电子版,只拿到论文录用通知、录用函的不符合本条要求);

5.参加校级及以上科研,结项并有成果认定,专利发明以取得发明专利权授予为准,不含各类大创、设计等成果;

6.省级党委或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成绩或荣誉。

特别注意:

1.前两类为必备条件,申请者必须有至少以上3类成绩(荣誉)。审批时,获得成绩和荣誉多项者、成绩和荣誉级别高者优先;

2.以上成绩(荣誉)需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获奖时间在202391日至2024831

2)证书上明确写有“2023-2024学年”表述的,可超出(1)要求的时间范围

3.同一个比赛,不同级别均获奖,只取较高级别;同一个类别,如同时获得“校级三好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只算作符合一项,但可以上交材料。


四、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材料清单

1)厦门市教育基金会“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必须加盖学院公章);

2)各类成绩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纸质版,必须加盖学院公章);

3)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一张,纸质版,背面写明姓名);

4)申请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纸质版,正面即可,手写银行卡号,字迹工整,不潦草、不连笔)。

5)《厦门大学2024年“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必须加盖学院公章)。

2.截止时间及地址

请各单位于11月8日17:3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送至海韵行政楼C419,《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729401809@qq.com,邮件主题标明:“年级+专业—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


联系人:于老师,0592-258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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