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和《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厦大学〔2021〕3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本科生(含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本次资助对象不包括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具体发放安排另行通知。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等每人每学年4000元,二等每人每学年3000元。一等助学金用于资助所有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的学生,一等剩余名额优先用于资助认定等级为“困难”的学生,二等助学金优先资助认定等级为“困难”的学生,剩余名额优先用于资助认定等级为“一般困难”的学生。学院具体名额分配如下:一等13人,二等4人(附件1)。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通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7.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8.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勤俭节约。
四、评审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3),同时登录学工系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应用(/xmu/mu_xmuxg/xmu/app/433)填写申请信息。
2.学院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评定,确定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初选名单,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提交材料
申请学生需于2024年11月4日中午11:30前将《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材料交到海韵园行政楼C419,并于2024年11月2日中午11:3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729401809@qq.com,标题处注明:“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姓名”。
六、其他事宜
1.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由学校财务处根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对后的名单按月划入对应学生账户。
2.国家助学金是学校资助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实现“应助尽助”,满足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都应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在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基础上,利用社会、地方政府、学校各类助学金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充资助。
3.国家助学金用于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基本需要,获得国家助学金不得挥霍浪费或不当消费。学生应合理有效地使用助学金,努力学习、遵规守纪。
4.学校通知详见:/xmu/smu_xsc/info/1017/102051.htm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邮箱:7294018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