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附件1)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需要资助的学生一般应主动提出申请。
2.差异性原则。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的学生的资助应体现梯度差异。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对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要重点予以保障。
3.救急优先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4.本次助学金申请,需通过2024-2025学年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二、申请流程
1.根据厦门大学2024-2025学年资助项目分配方案,我院本科生分配方案及申请条件如附件2所示。
2.本次申请均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含延续资助学生)。各单位组织学生登录学工系统(xmuxg.xmu.edu.cn)“助学金申请(秋季)”应用填写申请信息。
申请截止时间:11月23日(本周六)中午12:00
3.学院评定结果公示后,按各类助学金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方式另行通知。其中,手写感谢信(具体要求参照附件4)务必认真对待,以更多方式表达对资助方的感谢。
三、学校基本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此项目,学校将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落实精准资助政策,同时使学生有尊严地受助,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全校师生可以通过“厦大资助”微信公众号了解我校资助工作动态。
2.学校提倡每一位受助学生心怀感恩,积极参与志愿公益活动。全体受助学生均为我校“学生公益会”成员,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开展系列资助育人活动,受助助人,感恩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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