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1.认真贯彻执行“五四红旗团委”标准,重视理论学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好,积极创新,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机制健全。
2.大力推进团建创新,在团的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校园文化活动等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团员参与踊跃,工作成绩显著。
3.积极探索新的主题教育模式、教育手段,注重实效;有稳固的宣传阵地,及时深入报道本单位特色活动与大型活动;及时收集和调研学生思想动态信息;注重共青团工作的校内外信息交流和宣传报道。
4.“四进四信”主题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数字团建等团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列入评选参考。
前一年获得同类表彰的单位不重复参评。全校评选6个先进集体为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二)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工作能力强,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2.认真做好“三会两制一课”、“推优入党”、收缴团费等团务基本工作,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不断提升团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积极开展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与校园文化活动,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认同度。
4.组建成立志愿服务队(站),经常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能够经常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年至少组织或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0次以上。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推荐比例为基层团支部总数的10%,上一年度被评为五四红旗团委的单位增加1个推荐名额(名额未列入附件的分配表中,自行增加)。“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本次获奖集体中评选产生。
(三)厦门大学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
1.带头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想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2.带领团支部认真开展团支部工作,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任务。为同学办实事、解难事,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3.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挂科,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在70分以上;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
优秀团支部书记从本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书记中产生。各单位可推荐1名优秀团总支书记,学院团委下辖团总支数超过2个的,可推荐2名优秀团总支书记,不占用本单位优秀团支部书记名额。
(四)厦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1. 带头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想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参评年度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课外学业学术科技活动、志愿服务和校园文化等团的活动,保持团员先进性,热心帮助同学进步。
3.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挂科,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40%,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在70分以上;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4.已在福建数字共青团团务服务系统完成团员个人信息录入。
优秀共青团员的政治面貌一般应为共青团员,本科生中保留团籍的党员推荐不超过总数的30%;研究生的比例由基层评选单位自行把握,一般不超过50%。名额划分为单位团员数的3%,“厦门大学十佳团员”从当年度的优秀团员中评选产生。
(五)厦门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1.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忠诚党的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参与共青团工作不少于2年,热爱团的岗位,勇于承担团的工作,积极带领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学业学术科技、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全团重点工作,指导学生在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中进行了新的实践,取得实效。
3.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品德高尚,公道正派。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在参评年度前两年获评本奖项的个人不再重复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全校评选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