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研究生参与
政治理论学习的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研究生政治理论学习工作,提高学生思政素质和理论素养,根据校党委、院党委的统一部署,现制定《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研究生参与政治理论学习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习内容
根据校党委、院党委下发的政治理论学习要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
第二条 学习组织形式
政治理论学习:研究生以团支部为单位,各班团支书轮流负责组织,于每月第二个双周周一下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并做好记录、图片、出勤签到等工作。
第三条 出勤管理办法
1.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政治理论学习,需提前告知团支书,并由团支书汇总提供请假书面申请至辅导员处。
2.一学年内,无故不参与政治理论学习1次或请假5次以上(包括5次),不予参评本学年各类荣誉称号及学院奖学金。
3.请假的同学应当在学习后提交书面学习心得。心得将进入档案。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即日起实行。
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