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新闻传播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位同学

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执行:《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二、参评对象和评选名额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包括交流生和外籍学生。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其他六种奖学金合计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20%即其他六种奖学金每一种都不可超过单项人数,六种加起来不得多于其他六种奖学金合计人数。我院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具体分配如下

奖项

评选比例

名额

奖励金额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

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10%

41

1000元/人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

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20%

82

500元/人

学业进步奖学金

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2%

8

500元/人

学术创新奖学金

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10%

41

500元/人

社会实践奖学金

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5%

20

500元/人

志愿服务奖学金

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5%

20

500元/人

社会工作奖学金

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5%

20

500元/人

文体优秀奖学金

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5%

20

500元/人

其他六种奖学金

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20%

82

 

 

、注意事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不能同时兼得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与学院各项奖学金兼得

已获得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24年9-11月份评选)的学生不能参评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4.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4年下半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材料提交要求

1. 有意参评学术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志愿服务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但未参与综测的学生需提交综测材料给班委,参与班级组织的综测。(仅参评学业优秀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的学生不需要参与综测)

(注意:评定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综测不设上限,所需成绩为2023-2024学年不含校选成绩;综测材料有效期为2023年9月10日-2024年8月31日)。

2. 于12月15日22:00前(周日)前填写共享文档《新闻传播学院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报名》https://f.wps.cn/g/S8PHYVTv/。


2024年本科生优秀奖学金评奖相关附件.zip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