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6号)、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具体情况,现将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学生均可参评,延期毕业生除外。
已获得2020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奖励等级和名额
1.台湾学生:本科老生申报名额2名,本科新生及硕博研究生自主申报。
2.港澳及华侨学生:本科老生申报名额为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本科新生及硕博研究生自主申报。
三、奖励标准
1.本科学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
四、申请基本条件
(一)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申报名额分配
1.本科生:申报名额按奖励名额与各学院学生数的比例下达至各学院,我院具体申报名额请见附件6。
2.研究生:仅面向全日制学生(不含延期毕业生),学生自由申报。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位同学需在3月7日前将个人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以下信箱:xwxypy@xmu.edu.cn,主题标明“教育部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姓名+年级+联系方式”。
由于时间紧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学习成绩登记表(学校网站下载);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英语等级考试证书;
(4)荣誉称号获奖证书;
(5)奖学金获奖证书;
(6)竞赛获奖证书(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7)科研成果证明
七、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台湾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对于获奖港澳及华侨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附件:
1.(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2.(财科教〔2017〕140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3.(厦大学〔2008〕39号)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
4.研究生计分和本科社会活动分执行标准
5.各类申请表
6.厦门大学2020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申报名额分配表
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材料.zip
联系人:张锡臻老师,0592-2187571
新闻传播学院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