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外国相关教育机构、高校中文师范专业/中文院系、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以下统称推荐机构)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学习和进修国际中文教育及相关专业。厦门大学是该奖学金项目接收院校。
厦门大学(Xiamen University),简称厦大(XMU),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环绕厦门湾,依山傍海,风景秀丽,被誉为全球最美丽的大学之一。
学校建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设有6个学部、34个学院(直属系、直属中心)和17个研究院。1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进入全球1‰。2022年,教育学、化学、海洋科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共6个学科入选国家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现有专任教师近30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比74%。共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5人。现有在校学生46000余人,其中本科生21000余人、硕士研究生19000余人、博士研究生5700余人。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构建高水平国际化办学新格局。已与境外270所高校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在五大洲12个国家建设14所孔子学院、1所中国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和42个附属孔子课堂,是“双一流”建设高校中承建数量最多、孔子学院分布最广的中方合作院校之一。2013年9月,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获批建设,成为第一所也是目前唯一一所由中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校园、开展多学科多层次办学的海外分校,被誉为镶嵌在“一带一路”上的一颗明珠。
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4.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5.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4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
注:根据有关规定,外籍华人,含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子女、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子女,须通过学校在录取阶段开展的国籍状况预审以及入学后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展的国籍认定。未能通过国籍状况预审或国籍认定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及后续可能取得的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一)中文师资类项目
1.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2024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2年。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五级)210分、HSKK(中级)60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2.国际中文教育专业(汉语言专业)本科生
2024 年 9 月入学,资助期限为 4 年。具有高中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四级)210 分、HSKK(中级)60 分。
3.一学年研修生
2024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原则上不录取3年内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 国际中文教育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70分,具有HSKK成绩;汉语研修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10分,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4.一学期研修生
2024年9月、2025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原则上不录取3年内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国际中文教育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180分,具有HSKK成绩。
5.四周研修生
2024年7月或12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周。汉语研修、中医、太极文化、汉语言+中国家庭体验等方向,具有HSK成绩。可由推荐机构组团进行报名,并事先联系我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提前报中心审批,每团10-15人。
(二)奖学金线上项目
1.一学年汉语研修线上项目
每年 9 月或 3 月入学。一般汉语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 HSK(三级)180 分,提供 HSKK成绩者优先。
2.一学期汉语研修线上项目
每年 9 月或 3 月入学。一般需具有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对级别和成绩不作具体要求)。
3.专项线上研修项目
具体申请条件和申请办法,请咨询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
三、办理流程
2024年3月1日起(秋季学期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15日),申请者可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站(https://www.chinese.cn)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板块,查询推荐机构与我校信息;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按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1.7月入学(四周研修生):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5日,推荐机构、我校审核截止日期为4月25日;
2.9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15日,推荐机构、我校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25日;
3.12月入学(四周研修生):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15日,推荐机构、我校审核截止日期为9月25日;
4.2025年3月入学(一学期研修生):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推荐机构、我校审核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
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HSK、HSKK考分和级别,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于入学前约3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四、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详见附件《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者还须根据我校相关招生简章规定或其他实际需求,提供我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 长期汉语进修项目招生简章:
/xmu/smu_oec/info/1017/77632.htm
2. 国际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Admissions/BA.htm
3. 国际学生(硕士)招生简章:
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Admissions/MA.htm
五、关于在职中文教师和汉语桥获奖者
1.在职中文教师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chinese.cn。
六、其他
1.相关教学课程和培养方案,请咨询厦门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联系方式附后)。
2.申请者须了解我校的招生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3.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4.相关入学等事宜,请及时联系我校。
5.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及未经许可不按时报到、休学等情况,取消奖学金资格。
6.本办法将根据奖学金主管部门的最新通知及学校工作实际进行调整,请以最新版申请办法为准。
七、联系方式
1.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奖学金处
邮箱:scholarships@chinese.cn
电话:+86-10-58595743
+86-10-58595999(亚洲、非洲)
+86-10-58595973(美洲、大洋洲)
+86-10-58595727(欧洲)
网站:http://cis.chinese.cn
2.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电话:+86(0)592 2184792, 2188375
邮箱:admissions@xmu.edu.cn
网址:http://admissions.xmu.edu.cn
3.厦门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
电话:+86(0)592 2186211
邮箱:oec@xmu.edu.cn
网址:http://oec.xmu.edu.cn
附件:1.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pdf
2.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