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导申报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学院、部(系):
请通知贵院大二、大三年级需要申请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包括2003年申请工商银行贷款未果的申请人),于下列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申报指导。请各学院、部(系)派贷款助理同时前往。请各院提供申请人的成绩单并做好初审及报送工作。
时间 地点 申请人
2月19日星期四下午4:10 教二南315教室 机械、材料、能动及电气学院的申请人
2月26日星期四下午4:10 教二南315教室 电信、建力、环化、航空航天学院及建筑学系申请人
3月4日星期四下午4:10 教二南315教室 管理、理学、生命、网络、人文、软件学院及外语部申请人
2月28日星期六下午4:00 病南教室 经金、会计、口腔、医学及药学院申请人
注:请各院于填表两周内,将正式合同文本收齐后交到贷款办公室。
学生处
200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