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6日,湖北省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09级学生王洪、刘康、王力和咸宁学院2008级学生吴超,在咸宁市淦河的双鹤桥水域,冒着生命危险,不畏严寒奋勇救起一对不慎落水母子。
王洪、刘康、王力、吴超4名同学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关头,不怕牺牲、挺身而出的先进事迹,在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他们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当代大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是当代大学生的优秀代表。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教育部决定授予王洪等4名同学“全国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教育部号召广大学生要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忠于祖国、热爱人民的赤子情怀,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学习他们舍己救人、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心系社会、关爱他人的优秀美德,学习他们乐于奉献、甘于献身的高尚情操。
王洪等4名同学冒着生命危险勇救落水母子,是继长江大学“全国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后,在当代大学生中涌现的又一英雄壮举。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向王洪等4名同学学习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学习王洪等4名同学先进事迹的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深入研究近年来“大学生英雄”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和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科学总结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做法、成效和经验,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把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生动教材,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健康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称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