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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7-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探索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教学研究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成全国高等教育虚拟教研室信息平台,全国首批拟推荐400个左右进行试点建设。学校决定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

1.建设范围。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建设内容。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

二、建设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由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学校和学院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

三、建设任务

1.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2.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3.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4.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四、工作安排

1.学院推荐

在前期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基础上,请各学院(学部)积极动员符合虚拟教研室申报条件的基层教学组织,各学院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电信学部、医学部不超过2个。

2.学校遴选推荐流程

各推荐单位于7月31日前提交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主楼E-130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874096011@qq.com,学校对材料进行审核。

8月26日前网下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遴选结果,择优推荐。

9月24日前网上申报,拟推荐的虚拟教研室继续完善材料,在系统中完成线上申报。

联系人:王倩,  联系电话:82668306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