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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聘任工作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12-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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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西交研〔2017〕88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期研究生助教聘任工作安排如下:

一、应聘条件与规定

1.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式录取且成绩优异的全日制长学制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踏实认真,有责任感和进取心;

3.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学习过相近课程,成绩优异;

4.学校鼓励研究生连续受聘同一课程的多个标准助教岗位,同时受聘同一课程的两个非独立标准助教岗位;对于不足48教学学时的课程,研究生可以受聘两个辅导小班的助教岗位;除非应聘人员不足,原则上,研究生不得同时受聘两个及以上独立的标准助教岗位,不得在担任助教的同时受聘助管或辅导员岗位。

二、聘任程序

1.设岗学院在12月27日-1月2日期间登录研究生院系统/xjtu/mu_gs/,申请下学期课程岗位及需聘任的助教人数。

2.应聘的研究生在1月3日-1月8日登录研究生院系统,申请应聘学院的课程岗位,并填写“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或所在学院同意后,纸质版提交至设岗学院。各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要求在系统中均有显示。

2.研究生助教聘任工作由设岗学院负责组织,各院在系统中可查看研究生的申请情况,通过系统点击聘用并分配教学班级,完成聘任工作。按课程组成立聘任小组,成员应包括主讲教师和相关专家,设组长1人,成员不少于3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博士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研究生助教聘用协议书”(附件3)由各设岗学院组织签订。

4.请设岗学院于1月10日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最终聘任研究生助教的名单。

5.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和聘任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4。

教务处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82665857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西交研〔2017〕88号)

2.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

3.研究生助教聘用协议书

4.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和聘任系统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18年12月27日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