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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关于做好本科生学业导师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7-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实施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的意见》(西交本〔2017〕6号)要求,现将本科生学业导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学校自2017级本科生起实行学业导师制。本次选聘2019级本科生通识教育阶段学业导师(聘期一年),2018级本科生专业教育阶段学业导师(聘期三年,五年制专业为四年)。2017级本科生专业教育阶段学业导师原则上不变。

二、任职资格

承担本科生学业导师应是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有一定工作经历的在职教师;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格和奉献精神;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学术影响力;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尊重、热爱、关心学生,有能力、有精力指导学生,致力于学生培养与教育工作。

三、工作职责

学业导师主要给予学生思想品德、专业规划、学业指导等方面的引导和指导。

1.立德树人,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修养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树立严谨求实的良好学风。

2.参与新生养成教育活动,帮助学生较快地适应大学生活,完成从“高中生”到“大学生”的转变。

3.指导学生进行专业选择和人生规划,根据不同学生的专业兴趣和特长,指导学生制定个性化的修读计划,审查学生的选课结果是否科学、合理,重点把关方案外课程,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业状况。

四、工作方式

1.开学第一周集中见面一次,公布指导计划、时间安排、联系方式等,一学期集中见面或讲座不少于3次,6小时。其他见面时间由学业导师和学生灵活安排。

2.学业导师应对学生进行分类指导,大胆尝试和创新指导方式方法,积极创建“新生研讨课”。新生研讨课课程内容可涉及大学生活适应指导、学习适应指导、学科专业知识入门及专业归属感建立等内容。

3.学业导师应深入书院开展工作,及时向学院、书院反馈学生在心理、思想状态、学习等方面出现的情况。

五、考核与激励

学业导师指导工作视作学校每学期开设的一门16学时的实践课程,学业导师(含钱学森学院各类试验班学业导师)的考核纳入学院的教师考核办法中,教务处将选派督导专家对导师与学生的见面情况进行督察,并计入学院的教师绩效津贴分配中。优秀学业导师在职务、岗位评聘等同等情况下优先。

六、工作安排

(一)选聘要求

1.各学院应成立“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小组”,制定学业导师选聘与考核办法,负责学业导师的遴选、培训、监督、评价与考核等工作。

2.教务处根据2019级每个学院的学生人数和学业导师指导学生不超过30人的标准确定各学院学业导师的最低人数(见附件1),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师资与学生情况选聘学业导师。2018级专业教育阶段的学业导师选聘学院亦参照通识教育阶段的学业导师指导学生不超过30人的标准确定。

3.钱学森学院各试验班的学业导师选派安排如下:

(1)理科试验班(数学、物理、化生、计算机、人工智能)、2017级少年班、2018级钱学森班由学生学籍所在专业学院负责选派学业导师。每位导师指导试验班的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

(2)2018级少年班和2019级钱学森班的学业导师选派由钱学森学院牵头实施,各相关学院(电气学院、电信学院、人居学院、航天学院、机械学院、理学院、能动学院、材料学院、生命学院、数学学院、前沿院)按照选聘人数表(见附件1),配合落实导师人选。

(二)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于7月20日前完成学业导师的选聘工作,并将2019级、2018级学业导师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若2017级学业导师有变更的,请在教务处备案。于9月3日前将学业导师见面时间,见面地点,讲授主题,学业导师分组学生名单(附件3)报教务处备案。

2. 2018级少年班和2019级钱学森班学业导师工作安排表及学业导师分组学生名单(附件4),于7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钱学森学院。(钱学森学院联系人:张丽丽 联系电话:82668890 邮箱:zhanglili2014@xjtu.edu.cn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82668311

邮 箱:fanpeng@xjtu.edu.cn

附件1:2019级各学院选聘学业导师人数,2018级少年班和2019级钱学森班选聘学业导师人数

附件2:学业导师名单汇总表

附件3:学业导师工作安排表及学生分组名单统计表

附件4:2018级少年班、2019级钱学森班学业导师工作安排表及学业导师分组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