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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处举行11月“主题党日”活动

来源:发布时间:2020-12-03 14:49:19 点击:

11月27日下午,住房处支部举行“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并就学校党委对后勤保障部党委巡察的反馈意见,研讨本单位、本支部整改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对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劳模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是共和国的功臣。尤其是在今年抗击新冠疫情和脱贫攻坚的两大战役中,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响应党中央号召,风雨同舟、众志成城,取得了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决定性胜利,涌现了一大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取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族伟大复兴的胜利,就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主力军作用,努力建设高素质劳动大军,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教育是立国之本,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如何办好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正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破解当前教育制度中存在的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而精心制定的一套总体方案。

住房处支部对标学校巡察组对后勤保障部党委巡察意见,就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整改措施。

支部书记房伟在学习总结中谈到,在今年国际形势、国内环境都面临重大考验的关口,我们的劳动者都经受住了考验,取得了抗击疫情、脱贫攻坚等各项事业的重大胜利。总书记论述的三个精神的精髓是爱国主义,正是为一大批有着强烈爱国情怀、甘于奉献的劳模和先进工作者,才会有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节节胜利。我们要认真学习劳模精神,把学校的各项工作做的更好。同时我们要高度重视学校巡察意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优先解决,把住房服务的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