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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逐步启用校园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4-12-27 11:34:53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满足广大教工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需求,解决教工新能源汽车充电不便这一“急难愁盼”问题,近期后勤保障部在四个校区的15个点位建设安装了14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将分阶段投入运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电桩分布情况

本次建设的充电桩为135个7kW交流充电桩和5个40kW直流充电桩,具体分布如下:

目前,兴庆校区、曲江校区、雁塔校区新安装的充电桩已上线运行,创新港校区充电桩预计本学期内投入使用。

二、收费标准

充电费用标准已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采取“基础电价+充电服务费”的方式,目前充电价格为0.7909元/度。其中,基础电价为0.5109元/度(按照实际电费目录价格调整),充电服务费为0.28元/度。充电服务费主要用于弥补充电桩建设与运营成本。

三、使用方式

本次建设的充电桩为扫码充电,无需办理充电卡,但需预存充电费用,预存金额四校区通用。具体使用方式如下:

1.【注册】首次使用时,需要在微信“放芯充”小程序使用本人手机号注册。

2.【预充值】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预充充电费用。预充值时,须先输入“放芯充”小程序已注册的手机号,按照提示操作。

“放芯充”小程序

充电费预充值

3.【查询余额】方法一:重新扫描预充值二维码,输入“放芯充”小程序已注册的手机号,点击“查询用户”即可显示余额。方法二:进入“放芯充”小程序,在“我的”—“专用账户”中查询余额。

4.【扫码充电】微信扫描充电桩上的二维码,充电枪插抢后,选择“专用账户”,启动充电。

5.【停止充电】充电过程中,可以在“放芯充”小程序随时停止充电,或车辆充满后自动停止充电。

6.【故障处理】如充电桩显示“故障”或桩体指示灯为红色,请尝试按右侧的急停按钮恢复。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学校建设的充电桩只能通过学校专用的收费二维码充值,不可在“放芯充”小程序上充值。如有误充值,可在“放芯充”小程序上申请退款。

2.在停车位充足时,鼓励油车和不充电的车辆尽可能在非充电车位停放。充电车辆充满后,鼓励及时停放至其他位置。

3.本次建设的充电桩将陆续投入使用。具体启用情况请在“放芯充”小程序上查询。

4.本次建设的充电桩投入使用后,各校区目前由后勤管理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卡将停止使用。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可在原办卡处办理退款手续。

5.创新港核心地下室、3号巨构地下室由国家电网建设运营的充电桩,收费标准与使用方式暂不变。

广大教工在充电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或有好的意见建议,请随时联系充电桩设备商(15399078326)或向后勤保障部(82668400)反馈,未来后勤保障部将根据教工需要、结合电力负荷支撑程度,不断丰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覆盖范围,持续做好广大教工服务保障工作。

后勤保障部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