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计划已获得后勤保障部招标领导小组批准,且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后勤保障部物业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交大雁塔家属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一)招标单位:西安交大后勤保障部雁塔校区综合服务中心
(二)项目编号:西交后勤雁塔招(2021)17号
(三)项目名称: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四)招标形式:竞争性磋商
(五)项目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
(六)项目期限:2021年9月11日至2022年9月10日(一年)
(七)项目内容及要求: 1、对转运至雁塔校区垃圾站及原财经校区垃圾台的所有生活垃圾, 按照西安市政府生活垃圾处置的相关要求,进行分类清运至指定地点。
2、必须保证使用西安市政府规定的封闭式生活垃圾分类清运车提供垃圾清运服务(厨余、其他及有害垃圾分类清运),做到即产即清。同时保持垃圾站(台)周围环境干净、整洁,设备、设施有序堆放,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积垢物,垃圾全天无堆积现象,做到车走场清。
3、按时清运招标方集中至收集点的生活垃圾,并按相关部门规定的地点倾倒。
4、每天中午12:00-14:00(夏时制12:00-14:30);晚22:00-翌日早6:00前不得清运垃圾。
5、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校区(小区)抛、冒、滴、漏,如有发生,需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6、投标方遵从西安市生活垃圾处置的相关规定,按照政府要求分类运输垃圾至规定的地点倾倒。
7、清运车辆、工具、人员由投标方自行安排,垃圾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购置费及维护费、油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及利润、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8、在清运垃圾过程发生的设备或人员损害,或因违章、交通事故发生的损害以及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由投标方承担。
9、遵守西安交通大学相关服务区域内的管理规定、公约等。
10、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的垃圾清运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对投标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清运质量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及处罚的要求。
二、资格要求
1、投标方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方有能力从事生活垃圾集中、压缩、清运、倾倒服务,具有西安市核发的年度生活垃圾清运车辆登记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有当地环卫主管部门出具的垃圾清运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开标时提供原件并在每份投标文件中附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便在开标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标须知
(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交纳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不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异地以银行汇票、同城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恕不收现金)。未中标单位,在投标期内未发生违反投标纪律的不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履行合同期结束后且未发生毁约、违约事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户 名:西安交通大学
账 号:9558 8537 00000 119 00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互助路支行
(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西安市核发的年度生活垃圾清运车辆登记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当地环卫主管部门出具的垃圾清运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
4、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加盖银行专用章)。
四、工作安排
(一)资格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3日;
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
2、报名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9-82655205
3、地点:西安交大雁塔校区后勤办公楼办公室。
(二)现场踏勘及答疑
1、时间:2021年7月23日 上午09:00时
2、地点:西安交大雁塔校区后勤办公楼物业服务部
3、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29-82655221
(三)开标日期及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28日(星期三)下午16:30;
2、地点:西安交大雁塔校区后勤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后勤保障部
雁塔校区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