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为教学周第15周星期二
信息来源:质量评价与教学信息化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2-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补充规定》(西交本〔2021〕4号)文件要求,请于2025年1月3日下班前将本学期本科课程院内专家评价结果(含院系领导、院级督导和同行专家等)录入教育教学质量实时监测大数据平台(听课填表-院内专家填表),平台网址为:/xjtu/mu_zhpj/index.do,也可点击教务处网站“教师服务-教学评价分析”进入。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82665877
教务处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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