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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9-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要求,自2024年起,新专业申报试行专业预备案制度,所有拟新增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学校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计划于2024年申报设置的新建本科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可在教育部规定的本科专业目录(附件2)范围内设置,也可申请新建目录外的专业。

二、申报方向

立足“四个面向”,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建设面向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工科专业、面向后疫情时代健康中国战略的新医科专业、面向文化繁荣和国民经济主战场的新文科专业和面向重大原始创新和理论创新的基础学科专业

三、申报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发展规划。

2.以国家一流专业为标准,具备良好的相关支撑学科建设基础。

3.特色鲜明,与已开设的相关专业有明显区分度。

4.具备完整先进的本科阶段知识体系和科学规范的专业建设规划及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材选用等方面达到一流水平。

5.具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师队伍。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仪器设备、实习基地和图书资料等教学资源条件。

四、申报要求

1.计划于2024年申报设置的新专业,本次须进行专业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附件1),明年方可正式申报。本次未提前向教育部提交预备案的专业,2024年将不允许申报。

2.第二年正式申报备案时,专业名称须与本次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新设本科专业(方向)暂行细则》(西交教〔2021〕23号)要求,完成学院论证程序,向学校提出正式申请。

3.本次预备案的专业,经过明年学校论证和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正式推荐资格;若明年学校论证未通过,则仍无法获得学校推荐资格。

五、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专业预备案工作,据社会需求、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对本学院专业规划及具体设置进行专题研究,开展充分调研、论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审定后报教务处。

2.请于9月20日前提交《新专业预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主楼E座1304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engjuan007@xjtu.edu.cn。


联系人:郑娟,联系电话:82665857


附件:1.《新专业预申报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

3.《西安交通大学新设本科专业(方向)暂行细则》



教务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