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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西安交通大学加强新时代美育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10-30  浏览量:

  • 索引号: jwc/2020-1030003
  • 公开目录: 教育教学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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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0年10月13日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美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9〕2号)及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2020年10月15日)文件精神,结合新时代学生全面发展需求和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思想性与实践性结合,注重平时养成,多方协同,注重形式内容多样、贵在长期坚持,注重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注重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育相结合,五育并举,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基本原则。

坚持方向正确,开放包容。美育是培根铸魂的工作,应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汲取人类一切优秀思想文化成果,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传承“西迁精神”,高扬“四面旗帜”,不断增强师生追求真善美、拒斥假恶丑的主动与担当。

坚持面向全体,育人为本。坚持面向人人,让在校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把审美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引领学生树立正确审美观念、陶冶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激发想象力创造力,促进身心健康与和谐发展。

坚持校社合作、协同育人。坚持美育资源共建共享,倡导百花齐放。撬动和发挥社会资源优势,建立学校与社会紧密合作,学校专职教师与社会兼职教师协同育人的机制。完善学校主导、职能部门和学院联动、师生共同参与落实的美育工作体系。

坚持知行合一,重在实践。坚持美育理论教育与艺术实践相结合,课内教学和课外活动相统一。建立常态化的美育实践机制,创新美育实践活动的内容与形式,打造交大特色的美育品牌活动。

3.总体目标。

健全美育工作机制,活跃文化艺术氛围,丰富教学和实践内容,提升美育工作成效。通过实施“人人修习一门美育课程、阅读十本美育书籍、参加十场艺术活动、掌握一项艺术技能”的举措,实现学生人文素养、审美能力、创新意识提升的培养目标。到2024年,美育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初步形成多样化、高质量、具有交大特色的美育工作格局。

二、任务举措

4.提升美育课堂教学。

依托“文化传承与艺术审美”通识课程模块,以人类优秀思想文化传承、艺术经典教育为内容,到2024年,建成40门以上公共艺术课程,涵盖美术、音乐、舞蹈、书法、诗词、戏曲、影视、新媒体艺术等,培养学生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

推广“学科美育”理念,挖掘不同学科专业中蕴含的“人文美”、“科学美”、“技术美”、“工程美”等元素,发挥不同学科教师和课堂的美育合力。

(主责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配合部门:各学院)

5.强化美育实践教育。

优化实践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使学生能切身参与美育实践,感受艺术熏陶。组织学生参与帮扶、支教、社区援助、慈善服务等实践活动,利用美育实践体验进行自我教育,引导学生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感受善良、陶冶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加美育实践课程数量,提升理论课程中实践学时比重。学生参加美育实践活动数量和覆盖面逐年提升,到2024年,实现人人参加10场美育实践活动。

(主责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实践教学中心;配合部门:研究生院、各学院)

6.加强美育师资队伍。

营造全体教师重视美育、参与美育的氛围,引导教师在专业教育、通识教育、课程思政建设过程中主动融合美育。打造专兼结合的美育师资队伍。依托“人文艺术通识教育名师工作室”开展美育教学名师的培养,不断提升校内专职艺术教育教师的水平和能力。聘请校外名师名家、优秀艺术工作者开课开讲座,指导学生艺术团活动。

(主责部门:教务处、教发中心;配合部门:学生处、团委、各学院)

7.整合拓展校内校外美育资源。

整合发挥博物馆、西迁馆、田家炳艺术中心、秦腔基地等校内美育资源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美育活动。大力开拓校外美育资源,加强与陕西地方剧院、音乐厅、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画室、艺术家工作室等单位交流合作,4年内建立50个以上校外美育实践基地。

(主责部门:博物馆、团委;配合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各学院)

8.打造美育系列品牌活动。

进一步提升“新年音乐会”、“毕业生欢庆夜”、“中华之声”、“草地音乐节”、“博物馆奇妙夜”、“快闪”等校级美育品牌活动的内涵和影响。打造富有思想性、知识性的演讲比赛、辩论赛、诗词大赛品牌活动。做好高雅艺术进校园、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等活动。在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设立“新港美育高端论坛”。让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汲取思想文化精髓,实现美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主责部门:团委、学生处;配合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宣传部、博物馆)

9.加强特色文艺作品创作与传播。

依托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以弘扬主旋律为己任,大力推进舞台剧、歌曲、舞蹈、影视、雕塑、校园景观设计等原创作品的编创和推广。鼓励师生创作和表演具有交大特色的文化艺术作品,推动一批优秀校园原创文化精品巡回演出。让《追忆西迁年华—向西而歌》等反映时代特征和交大人爱国奋斗精神、传承西迁文化的优秀作品深入人心。

(主责部门:团委、学生处;配合部门: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

10.发挥学生艺术团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学生艺术社团的艺术浸润和艺术感染作用,形成校园艺术风尚引领。支持各类艺术社团的成立和发展,加强对艺术社团的培育和指导。艺术社团面向全校选拔文艺爱好者进行骨干培养,承担校园艺术文化普及和对外交流演出任务。组织丰富多样的文艺活动,吸引和带动学生广泛参与。

(主责部门:团委、学生处;配合部门: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

11.美化校园文化环境。

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加大美育工作宣传,举办各类艺术节、文化节、外语节、经典诵读、诗词大赛等文化艺术活动,营造师生共同参与的浸润式美育环境,引导学生发现美、欣赏美、认同美、践行美。举办新港美育文化节,评选文明公寓,树立优秀榜样,引导学生从心灵美、形象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等方面追求生活之美,营造园区生活美育环境。

(主责部门:宣传部、团委、学生处;配合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

12.加强美育国际交流。

加强与国(境)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艺术教育交流活动。依托丝绸之路大学联盟,积极组织学生艺术团体出国(境)演出交流,支持艺术教师出国(境)访学,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美育在人文交流、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中的重要作用。

(主责部门:国际处、团委、学生处;配合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

三、组织实施与评价

13.加强美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加强对美育工作的管理和组织实施。由教务处、学生处(学工部)、团委、研究生院(研工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和具体落实美育方案,协调推进美育课程建设、美育实践和对外宣传等。宣传部、教发中心、财务处、国际处、博物馆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学院、书院作为成员单位,配合与协同推进美育工作。落实美育工作经费保障,学校在年度人才培养经费预算中专门列支美育经费,用于美育教学和实践活动。

(主责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配合部门:宣传部、教发中心、财务处、国际处、博物馆)

14.完善美育质量评价体系。

把公共艺术课程教学与美育实践纳入学校通识教育体系,实行学分化管理和统一的质量考核评价。以育人实效为导向,采用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注重过程评价和效果评价。按照学生评教和督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包含师资队伍、美育课程、美育实践、美育效果、美育特色和质量保障等内容的评价考核体系。

(主责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团委、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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