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目录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基本信息 > 正文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保障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2022-10-28  浏览量:

  • 索引号: jwc/2022-1028010
  • 公开目录: 基本信息
  • 文 号: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教务处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保障工作规范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为进一步明确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规范教学运行管理,加强课程教学内涵建设,健全“以本为本”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所指课程主要指理论课及实践课,其他类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规范执行。学院指学校各二级教学单位,包括学院、部(中心、教研室)等。

一、开课要求

1.开设课程。开设课程应契合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对专业毕业要求提供合理支撑。课程应具备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于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时统筹纳入课程体系。涉及教学计划微调的新开课程应由课程负责人申请,学院充分论证后上报,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能开设。基础通识类课程开设按照学校基础通识类课程建设管理相关要求执行。

2.配备师资团队。每门课程应设立课程负责人1名,主持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每门课程根据教学需要可配备多名主讲教师,原则上每名主讲教师在所带教学班中至少承担4学时及以上的理论或实验授课任务。课程还可选择配备辅导教师和助教协助主讲教师进行教学管理,组织安排讨论、答疑、习题课、实践等教学活动。教授、副教授必须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工作,其为本科生授课比例作为学院年度人才培养考核的重要指标,是职称晋升和考核的基本条件。

3.取得授课资格。教师应严格按照学校教师授课资格认定相关办法要求取得授课资格后,方可承担授课任务。辅导教师、助教在取得授课资格前不得独立讲授理论、实验课程。院(系)或课程负责人应指派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对取得授课资格后首次承担课程主讲任务的教师进行指导。外聘教师、外籍教师授课资格分别按照学校外聘教授授课管理和外籍教师参与本科教学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依规选用教材。教材的选用应严格按照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相关办法执行,切实加强教材意识形态管理,严把教材准入关,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5.建设信息化课程。课程负责人统筹、指导课程团队在思源学堂平台上进行课程信息化建设,开课前应发布课程简介、课程公告、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考核方式等信息,课后及时上传教学课件和其他课程资源。鼓励课程团队基于思源学堂平台实施课前、课后教学互动,以保证教学过程资料的完整性。

二、教学规范

6.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师德师风有关规定,举止文明,仪表端正,使用普通话授课。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如需调课、停课,应按学校规定程序申请,获批后方可执行,不得擅自停课、缺课、调课、请人代课。

7.科学做好教学设计。课程负责人应组织课程团队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教学大纲科学制定教学日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将课程思政有效融入课程设计,教学内容及方式需结合时代发展、学术进步和学情变化不断更新;课程团队应坚持开展教学方法改革,鼓励采取翻转课堂、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大班授课,小班研讨”等模式,培养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科学的思维方法。

8.坚持备课。主讲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规范撰写课程教案和备课。鼓励以课程团队为单位组织集体备课,开展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育技术应用等交流研讨,充分发挥名师、学术带头人的“传帮带”作用,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加强教学团队建设。

9.有效组织课堂教学。主讲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任务和课程安排按时上下课。在开课前10-15分钟到达教室,做好课前准备;课堂讲授应当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重点突出;鼓励采用研讨式、探究式、项目式教学,合理利用课堂教学信息化工具,加强师生互动交流;及时关注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反馈,并适时进行优化调整。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最多可安排40%的教学时间由学生开展线上自主学习。采取线上线下融合式讲授的课程,应按照学校线上课程教学质量保障实施相关要求,规范教学运行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10.开展课后答疑及作业辅导。辅导教师和助教应在主讲教师组织和指导下,按时做好课后辅导及答疑工作。每门课程原则上每2周应安排不少于2学时的课后集中辅导答疑。课程要科学设置作业内容和形式,具备条件的课程应优先使用思源学堂平台进行作业布置和批改。主讲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作业,辅导教师和助教应配合主讲教师完成作业批改。对于作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在课后集中辅导、答疑环节中进一步讲解。作业成绩应作为过程性考核成绩纳入课程总成绩并及时向学生公布。未配备辅导教师和助教的课程,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由主讲教师承担。

11.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和反馈。主讲教师应掌握学生课堂学习状态、作业完成情况和课后答疑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学习问题,启发学生思考,培养学生主动探究的学习习惯。加强对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困难、作业完成情况不好学生的关注,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所在书院,并协助书院制定帮扶措施。

12.规范课程考核管理。教学计划中所开出的课程均应要求组织考核,并具备完整的成绩记录。课程负责人应全面负责课程的试卷命题、批阅、成绩录入及存档工作,在命题、批阅、成绩录入环节设置复核人,把好课程考核质量关。鼓励课程开展题库建设和线上考试,具体事项按学校课程考核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考试命题按学校教考分离相关规定执行。

13.科学设计课程考核环节。课程团队应以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为着力点,设计考核方式和内容。加强过程性考核,鼓励采用探究式、论文式、报告答辩式等非标准化、综合性评价方式,评价手段恰当必要,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2学时及以上理论课程,过程性考核原则上不少于2次。课程所有考核环节比例应于开课之初在思源学堂平台向学生公布,并在教学过程中严格执行。课程考核其他事项按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三、质量保障

14.严守师德师风。教师应遵守职业行为准则,不断提升个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对于教师在教学中涉嫌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的事件,将按照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相关办法严肃处理。

15.坚持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学校每学期按照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要求,组织学生、院级专家和督导进行综合评价,并在教师聘期考核、职称晋升、评奖评优等方面综合应用评价结果。对综合评价有效得分排名在全校后1%的课程将启动授课质量调查,由开课学院通过学生座谈、与任课教师交流、跟踪听课等方式,帮助教师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帮扶措施,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16.坚持常规教学检查制度。校院两级质量保障组织应定期组织教学秩序巡查、试卷复查等常规性教学检查,并根据教学需要开展教学质量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报各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严重问题线索应按照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及绩效考核有关规定处理。

17.坚持各级领导听课制度。按照学校领导干部教育教学调研与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要求,院(部、中心)、系领导每学期参与2次以上教育教学走访、听课和巡查,职能部门与有关直属单位领导按实际需要参与听课和巡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安排督导专家和同行专家对新开课教师进行专项听课和重点帮扶。听课和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教师本人或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持续提升教学和服务水平。校级领导干部听课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18.坚持教学质量报告制度。教学质量报告以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数据为基础,主要涵盖教师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等方面内容,旨在总结年度整体教学工作,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推动建立各学院自身的质量提高、激励、约束机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氛围。学校每年底发布上一学年校、院两级教学质量报告,对未按要求总结和发布质量报告的单位,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负面清单。

四、激励政策

19.绩效分配向优秀课程倾斜。学校人才培养奖励性绩效优先保障第一课堂提升教学质量,加大对大面积基础课的投入力度,向教学质量优秀的课程倾斜,持续提升教师教学积极性。

20.持续开展教学奖励。学校每年对教学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包括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杰出贡献奖、卓越奖、优秀团队奖、我最喜爱的老师及优秀教材奖等教学奖励。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  站点建设与维护:网络信息中心 陕ICP备06008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