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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

关于评选2015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02       点击量:

 

各书院、学院: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表彰奖励办法》(西交学[2007]27号)、《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西交研[2004]9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5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5届全日制毕业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校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秀,有较强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未受过行政、党、团纪律处分;

5、能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并依据自己特长,积极投身国家建设事业;

6、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奖励。

三、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心为同学服务,在集体活动和各类社会活动中表现出色,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突出;

4、能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并依据自己特长,积极投身国家建设事业。献身“西部大开发”的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四、评选要求:

1、各书院、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由主管领导参加的评审小组,精心组织、制定评选办法,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认真评选并公布评选结果;

2、在评选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3、请各书院、学院于2015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4:00前,将本院评审实施细则及评选结果汇总表(知心网学生表彰奖励库)报学生处9号办公室(所报材料必须经各书院、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书院、学院公章)。

 

 

 

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处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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