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国西北地区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西安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今后,发生在陕西省辖区内有关专利、技术秘密、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等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都将在这里开庭审判。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的正式落地,背后就有西安交大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团队的加油助力。
早在2016年初,马治国教授应邀为省政府领导集体学法活动作专题讲座时就率先提出了在西安设立专门知识产权审判机构的建议。他表示,针对陕西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是建设创新型省份的保障,有必要尽快争取在西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机构,提供全方位、立体性保护,全面助力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这一建议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与支持,申请设立专门知识产权审判机构的任务随机部署。
马治国教授撰写的关于在西安设立专门知识产权审判机构的决策建议刊发在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主办的《决策咨询建议》上。该文指出,在西安设立专门知识产权审判机构不仅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需要,也是创新发展环境建设的需要,同时不仅有政策依据引领,也有先期宝贵的探索经验和专业人才的支撑,已经具备了相应的制度基础与社会环境,各方面条件已经成熟。马治国教授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牵头,尽快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设立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陕西省政府领导,省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领导先后作了批示。
2016年8月,马治国教授、周方副教授接受新华社主办《瞭望》周刊专访,再次呼吁在西安建设一个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并被新华社内参转载。接受采访时,马治国教授表示,在西安建设一个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首先,可以考虑管辖跨区域知识产权案件,以优化“一带一路”经济文化合作的知识产权司法环境。其二,可集中人才,专业高效解决“一带一路”知识产权纠纷。他说,“一带一路”知识产权纠纷的司法救济需求,对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其在处理涉外管辖权的问题上要遵守法律和我国缔结的条约规定,主动恰当地行使管辖权,既坚定地维护我国司法主权,又使得“一带一路”参与者寻求的司法救济途径畅通。同时,对审理法官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法官不但要平等保护国内外个人、企业的合法权益,更要提高警惕,在避免大型跨国集团公司利用知识产权及特殊技术优势打击国内萌芽行业的同时,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主观能动性,合理合法运用国际司法裁判规则、维护国内产业的正当权益。此外,法官也会面临许多适用外国准据法的情形,因此还需对经济带沿线各国的法律规范有深入了解。因此,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就能够把一批专业知识产权法官集中起来,更加合理、有效地解决“一带一路”上遇到的知识产权纠纷。
周方副教授分析说,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相当部分是跨国纠纷,涉及管辖权问题。确定法院管辖范围意义重大,首先是便于当事人请求司法保护,使当事人在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生争议时,及时了解在哪个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次是保障各法院在划定的职权和职责范围内,及时行使审判职权和履行审判职责,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和争执。
如今,在马治国教授带领的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团队的推动下,西安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跨区域管辖发生在陕西省辖区内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将在这里开庭,承担着全省乃至西北和涉“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任务,必将为塑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形象,营造公平公正的创新投资发展环境贡献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