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秦创原总窗口“四链”融合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科办发〔2024〕44号)》(附件1)要求,以及学校《关于申报2025年秦创原总窗口“四链”融合项目的预通知》的初审结果(附件2-3),现启动2025年秦创原总窗口“四链”融合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及范围
申报条件与《关于申报2025年秦创原总窗口“四链”融合项目的预通知》(附件2)一致,通过初审的申报人员及平台名单见附件3。
二、 项目经费
每个项目财政支持额度为50-100万,项目团队原则上按照不少于省财政支持经费1:1配套资金。
若项目获批,省财政实际资助经费金额少于申请额度的,不足部分由项目团队自筹补齐;若有外协,项目外协经费不超过财政支持经费的20%。
三、 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2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获批项目所依托的校企联合研发平台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的,则视为该依托平台共建双方同意续签平台共建协议,并承诺保障项目顺利执行及结题。
四、 申报程序
1、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strc.com/egrantweb/)进行在线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按前期征集的预申报初审结果(附件3)在线填写申请书。申报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降低指南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2、在申报系统中需上传以下附件:
(1)申报单位与协作单位的合作意向协议(盖章签字版)(附件4);
(2)申报单位与协作单位签订的校企联合研发平台协议(盖章签字版),即平台资质证明及依托合作协议;
(3)项目团队成员共同参与项目的知情同意书(附件5);
(4)项目配套资金来源承诺书(附件6);
(5)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项目批准材料,若无,需提供负责人签字不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情况说明;
(6)项目研发成果优先在陕西落地转化的承诺书(附件7);
(7)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负责人在职证明(兼职人员需同时提供原单位同意兼职证明);负责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负责人主持或参与的科技项目、科技奖励、专利、标准、论文、学术著作等。
项目负责人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经审核,生成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电子申报材料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3、申报时只需填写项目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经费,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在收到拟立项通知后,须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依据。
五、 时间要求
系统申报时间:校内提交截止2025年1月3日(周五)中午12:00止。
申报人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提交申报,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六、 注意事项
1、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立项项目签订合同时须提交一份纸质盖章申请书留档)。
2、所有项目在申报时无须提交查新报告。拟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统一查新。
3、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专家库常年开放注册。项目申报人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需在完成专家注册后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应及时更新个人专家库信息。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一童 029-88968332、15094093397;
王会 15596682908;
徐大锴 1367910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