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展开。为规范申报工作,加强申请书形式准确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科研院接收申请书截止日期为3月10日。仅接受各学院集中报送申请书。
2、各学院报送申请书时,每份申请书需同时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见附件1)。
3、每份申请书需经教师自查、财务预算审查、学院复查,并在形式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未经过形式审查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4、经费预算需财务处(主楼A205)审核,请申报教师提前审核,避免最后阶段工作量集中,影响进度。经费预算编制请参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2)
5、博士后申请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模板见附件3。
6、如有合作单位需签订申报合作协议书的,请参照模板签订,见附件4。
联系人:何会 贺林科
电话: 82665700 82668388
科研院基础与海外合作处
2017-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