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2016年度“磁浮交通系统关键技术”等项目公开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3浏览量:

各院:

根据《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2016年度“磁浮交通系统关键技术”项目公开任务申报指南的公告》,《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2016年度“时速400公里及以上高速客运装备关键技术”项目公开任务申报指南的公告》、《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2016年度“轨道交通系统安全保障技术”项目公开课题申报指南的公告》,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2016年度“磁浮交通系统关键技术”、“时速400公里及以上高速客运装备关键技术”、“轨道交通系统安全保障技术”等项目的公开任务申报指南已经发布(具体详见附件),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相关课题、任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请申报人仔细阅读附件的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及形式审查要求,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公开任务的申报采取离线填报的方式。申报人先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按照附件的格式编写并提交任务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任务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

2、项目申报单位需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签署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3、如有自筹经费,请附上出资单位出具的自筹经费证明。

4、“轨道交通系统安全保障技术”项目以课题形式组织申报,根据课题不同特点可设任务。课题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申报单位推荐一名科研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每个任务设1名负责人。各课题申请的国家财政资金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用于基础研究、58%用于技术攻关与装备研制、不超过30%用于支持典型应用示范;各申报单位自筹资金配套与中央财政资金的比例不能低于3.8:1。

5、“时速400公里及以上高速客运装备关键技术”、“磁浮交通系统关键技术”项目以任务形式组织申报。任务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任务申报单位推荐一名科研人员作为任务负责人。

二、申请资格要求

1、任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任务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任务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课题(或任务);

3、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4、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年12月底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任务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申报书一并报送。

三、我校申报安排

1、因课题任务申报单位仅能推荐一名科研人员作为课题任务负责人。请拟申报公开课题、任务的老师先填写《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公开课题任务申报清单》(见附件),经学院汇总后于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将申报清单电子版提交科研院。

2、请各位申报人于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7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至yyang0131@mail.xjtu.edu.cn。同时将申报书和附件(纸质材料、申报人签字、一式三份)送至科研院。

科研院联系人: 杨晔:029-82668790  蔡丽红:029-82665834

科研院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