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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中国智库咨政建言奖”、“中国智库学术成果奖”、“中国智库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18-03-08    浏览次数:[]

2018年,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联合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趋势研究院,共同做好智库评价工作。现公开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中国智库咨政建言奖”、“中国智库学术成果奖”、“中国智库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本次评选工作的目的是,科学评价当前我国智库的发展现状,推出具有权威性、公信力、指导性、建设性的榜单,推动中国高端智库建设,推进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走向世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十九大报告关于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精神,更好地引导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建设与发展,打造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的新格局,推进国家高端智库建设。

二、奖项设置

2018年评选工作将设置“中国智库咨政建言奖”、“中国智库学术成果奖”、“中国智库创新人才奖”三个奖项。

三、评选及组织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联合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趋势研究院共同开展评奖工作,确保评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组建评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和部署评奖工作,汇总和审定申报材料,制定评奖流程和办法,审核获奖名单及评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构与智库评价研究室。

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组建各奖项的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评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类奖项采取智库机构主动申报,工作人员实地调研和专家组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以“中国智库综合评价AMI指标体系”为大纲,从吸引力、管理力、影响力三方面对国内智库的咨政建言成果、学术成果和创新人才开展综合分析与评价,以期坚定并鼓励智库用真正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服务于政策决策。

四、申报事宜

申报主体:中国境内的各类智库机构。

各机构结合“中国智库综合评价AMI指标体系”,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选择申报“中国智库咨政建言奖”、“中国智库学术成果奖”、“中国智库创新人才奖”中的相应奖项(可选择多项)参与评选,成果申报的数量原则上不设限,但每人以第一作者或项目主持人的身份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三大奖项的申报书详见附件。

申报范围:

“中国智库咨政建言奖”的申报范围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2017年12月,以智库名义在中国境内正式出版或发表(含内部发行),以及未公开发表或出版但得到中央或当地党委政府肯定性批示,进入决策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应用对策类研究成果;合作类成果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的成果第一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必须以智库名义署名。

“中国智库学术成果奖”的申报范围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2017年12月,以智库名义在中国境内正式出版或发表(含内部发行)的学术研究类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合作类成果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的成果第一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必须以智库名义署名。

“中国智库创新人才奖”的申报范围是各类智库的全职在岗工作人员,年龄不限(鼓励中青年人才申报),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均可,申报人员应在学术、咨政、管理、外宣等某一个、或某几个领域具有突出的表现;兼职、名誉类和离退休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申报方式与要求:

1.各智库基地须如实填写《申报书》,并对《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后,经所在学院统一报送;申报单位将各项成果汇总审核后,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2.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含1份原件,3份复印件),《申报书》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材料以光盘形式提交,一张光盘对应一项成果,并在光盘上写明申报单位、成果名称和署名或申报人姓名,严禁通过网络传输。

3.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交原件的扫描件,纸质版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但须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无法获取的情况,须提交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保密期内的成果不能参与奖项评选,所有申报材料都必须是完全解密后的文件,所有已解密成果都必须附解密证明。

5.合作类成果须另附书面说明,按顺序写明课题组成员或合著作者的姓名及所属单位,以及项目分工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6.评奖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认参评申报的有效性,所有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均由主办方统一存档。

各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材料的内容真实有效。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23日(周一),逾期无效。

受理地址:主楼E座西边2007室社会科学处

联 系 人:李华

联系电话:029-82663932

附件:1.中国智库咨政建言奖申报书

2.中国智库学术成果奖申报书

3.中国智库创新人才奖申报书

社会科学处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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