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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办法

发布时间:2015-11-15     点击量:      来源: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重要工作,按规定的形式向代表大会提交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是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具体实践,是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教代会提案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我校实际情况,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教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质量。做到提案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提案应该实事求是,反映大事,一事一案,分析清楚,建议具体。学校教代会代表十人以上可以联合签名提出提案,其中1人为主提者,其余为附议者;或以代表团名义提出提案。

提案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为提案:

(1)有关我校贯彻执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的提案;

(2)有关我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校办产业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提案;

(3)有关我校改革发展方面的提案;

(4)教职工关心的具体切身利益方面的提案。

2、不符合提案条件的,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处理并答复本人。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既不作为提案,亦不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不予受理。

(1)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抵触的问题;

(2)不符合提案条件要求的意见和建议。

提案格式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应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允许另附页补充。

2、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的问题;

(2)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3、提案人亲自签名。

提案征集

学校党委于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在下发召开教代会文件的同时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提案征集有效期截止教代会闭幕。在教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可随时提出提案。提案由各代表团送交提案落实工作委员会。提案落实工作委员会收集提案表,进行初审和整理。提案须符合:一事一案;提案人数为十人以上;提案人为教代会的正式代表;符合提案格式要求。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提案内容进行审查、分类,并将提案征集情况向大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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