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医学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选修课设置与管理办法》(西交教〔2005〕73号)、《西安交通大学基础通识类选修课设置指南》(西交教〔2007〕22号)有关规定,我校2010年度新增基础通识类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范围
申报范围按照所属学科性质进行分类,分别为:理工类、社科类、艺术类、经管类、医学类。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开设基础通识类选修课的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教学经历,同时开课教师对拟开设课程应有较深入的研究,已编写拟开课程的教材或讲义,或已出版相关专著(于申报表中填写)。
2.拟开课教师需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基础通识类选修课申报表》,并编写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同时备好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表、教学大纲及课程简介格式可从教务处主页“文件下载”中“表格文件”下载)。
3.申报课程应严格遵循各专业2010年版培养方案实施细则及要求,否则不予批准。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申请教师将申报表和教学大纲及课程简介提交所在学院,学院组织课程初审,对暂时不具备开课条件或不符合《西安交通大学本科选修课设置与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课程,应严格把关,不予申报。同时,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基础通识类选修课设置指南》(西交教〔2007〕22号)对学校基础通识类选修课开设总门数及每年新增课程比例的要求,各学院(部、医学中心)及有关单位限报2门。教务处对学院上报审核通过的课程进行规范审查后,对符合申报要求的课程统一组织答辩和专家评审,同时将公布批准的新开课程名单。
四、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于6月13日前将本单位审核通过的课程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评价中心王韫鹏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wangyunpeng@mail.xjtu.edu.cn,逾期不受理。申报课程答辩安排另行通知。联系电话:82668306。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基础通识类选修课申报表请在教务处主页下载。
教 务 处
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