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航天航空学院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我院对报考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参见附件。
按照招生简章规定,请通过“资格审查”者于2019年3月1日前将《科研计划书》纸质版用EMS寄至“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航天航空学院,邮编:710049),逾期不交按放弃处理。
关于专业考核及其他具体安排,后续会再通知,请密切关注我院主页、我校研招网通知。
附件【通过资格审查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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